警惕虚拟货币骗局!徐某以高额收益利诱他人投资,涉案金额近 500 万
2019年起,徐某开设多家小百货公司,以推广虚拟数字货币为名,虚构高额投资收益引诱他人参与投资,进行大规模、“专业化”的诈骗活动。在此过程中,徐某发展了多名下线,并通过举办投资讲座、在微信群发布宣传信息等方式向公众推广虚拟数字货币,向投资者宣称每月投资收益会以固定的阶梯式增加,此外发展他人成为会员可获得相应奖励,还承诺每月有旅游项目等奖励。在层层介绍和高额收益的诱导下,多名“投资者”参与了所谓的投资,涉案金额共计近500万元。后来,“投资者”发现相关软件无法正常登录、主要负责人徐某失踪,纷纷向警方报案。
同时也要看到,虚拟货币交易投机扰乱经济金融秩序,更容易滋生赌博、非法集资、诈骗、传销、洗钱等违法犯罪活动。
2023年6月左右,为牟取暴利,郭某通过境外聊天软件联系网友,帮其“跑积分”、洗钱。在发现自己的银行卡涉嫌诈骗被冻结、封号无法使用后,郭某邀请陈某等3人购买他人银行卡,并将获取的持卡人信息及卡号报告给网友。被害人诈骗资金入卡后,持卡人将诈骗资金转入郭某等人指定账户或将卡内资金提现给郭某等人。郭某等人利用收到的资金通过网络平台购买USDT币后返还给网友。近日,郭某、陈某等4名被告人因犯窝藏、隐匿犯罪所得罪,分别被判处一年至四年不等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以犯罪嫌疑人纪某、张某、王某为首的犯罪团伙也采用了同样的手法,利用境外聊天软件发展下线人员,将涉嫌网络传销、诈骗、赌博等犯罪的资金通过波场链(USDT-TRC20)和以太坊链(USDT-TRC20)兑换成虚拟数字货币泰达币(USDT),最后利用其招募的多名不法人员注册匿名区块链账户地址,兑换成人民币支付给上游犯罪集团的出资人,从而获取非法收益。据调查,该团伙在全国多地设有窝点,完成“订单”后,会将洗钱任务交给各地的洗钱小组,小组头目再招募低级洗钱人员,通过线上或线下的方式进行洗钱业务。每次洗钱业务完成后,团伙头目、小组长、出纳员、低级洗钱人员等各级人员都会获得不同比例的提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