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 年我国虚拟货币挖矿全链条整治工作成效显著

2024-09-02 22:08:56

整顿虚拟货币“挖矿”活动,对于促进产业结构优化、推动节能减排、如期实现碳达峰和碳中和目标具有重要意义。 ”已成为从上到下的共识。目前,虚拟货币领域的“围剿”仍在继续。1月18日,陕西省发改委表示,将建立虚拟货币“挖矿”活动举报平台。平台的举报受理范围包括伪装成数据中心享受税收、土地、电价等方面优惠政策的虚拟货币“挖矿”企业;为从事虚拟货币“挖矿”的企业提供场地租赁等服务的企业或个人;通过非法手段获取电力供应,从事虚拟货币“挖矿”活动的企业;以及其他以各种隐蔽形式进行“挖矿”的企业、网吧等。同日,陕西南方电网贵州贵阳修文供电局联合贵阳修文县公安局、修文县发改委在该县刘屯镇查获两起虚拟货币比特币挖矿活动和电费拖欠案件。现场查出违规安装的比特币矿机25台,日耗电量达9.1382万千瓦时。据不完全统计,内蒙古、云南、新疆、青海、四川、安徽、河北、江苏、浙江、福建、江西、海南等十余省区已采取行动,整治虚拟货币“挖矿”活动。近日的一则新闻,可以让我们一窥监管部门对虚拟货币领域的清理力度。1月18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微信公众号发布消息称,江西省政协原党组成员、副主席肖毅涉嫌受贿、滥用职权案,已被国家监察委员会依法审结。被告人肖毅在担任福州市委书记期间,明知福州创世纪科技有限公司等公司主营虚拟货币计算生产业务,涉及虚拟货币生产设备制造、销售以及虚拟货币交易活动,但仍违反国家规定,在财政补贴、案件审理、资金支持、电力供应等方面违法提供帮助,造成公共财产重大损失,社会影响恶劣,情节特别严重,依法应当以受贿罪、滥用职权罪追究刑事责任。

从事虚拟货币不仅是一种对电力等资源的消耗和浪费,投资虚拟货币带来的危害也是巨大的,扰乱了创新型区块链应用火爆之下的经济金融秩序。1月18日,中科链安发布《2021年中国大陆虚拟货币犯罪模式分析报告》。报告显示,2021年中国大陆地区虚拟货币相关判决5137件,与2020年基本持平。从案件类型来看,传销案件占比48.52%,其次是诈骗(27.82%)、网络赌博(11.96%)和洗钱(5.65%)。诈骗案件中,最常见的是杀猪案(48.79%),其次是投资理财(46.86%)、挖矿(2.42%)和贷款(0.97%)。 1月14日,公安部通报,在全国公安机关开展的“网清2021”专项行动中,破获利用虚拟货币洗钱新渠道相关案件259起,收缴涉案虚拟货币价值110多亿元。不少专家学者认为,上述监管部门关于虚拟货币领域清理整顿的报告,发出了一个非常明确的信号:虚拟货币在我国已经没有生存的土壤,试图在我国从事虚拟货币投机活动的机构或平台,应尽快打消幻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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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虚拟货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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